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苏地 2024-G-89 号 C4 地块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中冶天工上海十三冶建设有限公司苏地 2024-G-89 号 C4 地块项目经理部 二 0 一二年十一月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闵联临港联合进展有限公司二期工业厂房(J1801 地块)E 厂房工程。2) 工程地址:上海市南汇区临港新城重装备产业区(二期)鸿音路飞舟路 1509 号。3) 工程特征:E 厂房采纳单层钢结构,总高度 11.95 米,辅房为二层框架结构,总高度9.75 米。建筑占地面积为 471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 4860 平方米。结构设计抗震设防烈度 7 度,结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50 年。室内地坪标高±0.000 相当于绝对标高4.8 米,室内外高差 150mm。2.引起火灾爆炸的点火源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引起火灾爆炸的点火源主要有: (1)明火。如喷灯、火炉、火柴、锅炉房或食堂烟筒或烟道喷出火星。 (2)电火花。如火花放电、短路和开闭电闸时的弧光放电、接点上的微弱火花等。 (3)电焊、气焊和气割的焊渣。3.预防火灾的措施 施工现场合理的平面布置是达到安全防火要求的重要措施之一。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必须综合考虑防火要求、建筑物的性质、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等因素。进行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设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明确划分出禁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的堆放场地)、仓库区(易燃废料的堆放区)和现场的生活区。各区域之间要按规定保持防火安全距离: ① 禁火作业区距离生活区不小于 15m,距离其他区域不小于 25m。 ② 易燃、可燃材料堆料场及仓库与在建工程和其他区域的距离应不小于20m。 ③ 易燃的废品集中场地与在建工程和其他区域的距离应不小于 30m。 ④ 防火间距内,不应堆放易燃和可燃材料。 (2)在一、二级动火区域施工:本工程未涉及一二级动火。(3)仓库应设在下风方向,保证消防水源充足和消防车辆通道的畅通。(3)电气防火防爆措施。严格根据建设部行业标准《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法律规范》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和设置临时用电系统,以避开引起电气火灾。 (4)焊接、切割中防火防爆措施。对焊、割构件和焊、割场所,可实行以下措施: ① 转移:在易燃、易爆场所和禁火区域内,应把需要焊、割的构件拆下来,转移到安全地带实施焊、割。 ② 隔离:对确实无法拆卸的焊、割构件,可把焊、割的部位或设备与其他易燃易爆物质进行隔离。高处实施电焊、气割作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