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上海市工程建设法律规范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 1 总则 1.0.1 为促进城市建设可持续进展,加强绿化行业管理,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本标准。 1.0.2 本标准按园林绿地的组成元素进行编写,以各元素在养护技术上必须达到的要求为基本标准。在基本标准基础上,达到完善的水准为一级标准。介于两者之间的为二级标准。 1.0.3 本标准适用于全市各类绿地。 1.0.4 全市各类绿地的养护,除按本标准执行外,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规、法律规范及行业标准的规定。2 术语 2.0.1 树林 woods 较大面积成块成片栽植(一般在 30 株以上),以乔木为主,适量配置灌木、地被或草地的组合混交林或纯林。 2.0.2 树丛 grove 由二、三株到二、三十株同种类或不同种类的乔灌木组合而成,树冠彼此衔接,通常不得入内。 2.0.3 孤植树 isolated tree 树形美观,自成一景,独株生长的乔木或灌木。 2.0.4 行道树 street trees 道路两旁的树木,常成行栽植,排列整齐,规格统一,株间有一定距离,具有遮荫、防尘、护路、美化街景的功能。随着道路形式的变化,行道树种植形式可单行或多行种植亦可多株乔木规则或不规则丛植。 2.0.5 花坛 flower bed 应用一、二年生花卉、球根花卉和温室花卉等为主,种植成规则或不规则的、群体的平面图案精细的、具平面美观效果的布置形式。 2.0.6 花境 flower border 以宿根花卉为主,间有其他类型的灌木花卉或观赏草的带状或自然块状布置形式。大多位于树林、树丛、草坪、道路、建筑等边缘,具有季相变化和立面效果。 2.0.7 切边 edging 为阻隔两种不同植物生长带来相互影响所实行的养护措施,有时也可采纳插片等新技术达到切边目的。 2.0.8 绿篱 hedge 由灌木或小乔木单行或多行规则种植成带状或墙状,可整形修剪或自然生长。绿篱可用以代替篱笆、栏杆和墙垣,具有分隔、防护或装饰作用。根据植物性状的不同,绿篱又可以分为花篱、刺篱、果篱等。 2.0.9 垂直绿化 vertical landscape 利用藤本等植物攀附于建筑物墙面或构筑物上的绿化形式。 2.0.10 盆栽植物 potted plants 以容器栽植的植物。 2.0.11 草坪 lawn 需定期轧剪的覆盖地表的低矮草层。大多选用质地纤细,耐践踏的禾本科植物,仅少数是莎草科、豆科或其它科植物。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0.12 草地 turf grass land 一般不进行轧剪的低矮草层。包括混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