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临汾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试行)发表日期:2024 年 10 月 17 日 有 821 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大 中 小】 临建建字(2024)50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律规范》、《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招标评标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第三条 招标评标活动应由招标人依法组织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四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以及装修装饰、地基与基础处理、钢结构等专业工程施工的招标评标活动,适用于本办法
第二章 有关规定 第五条 本办法包括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因素评标法和施工图预算计价综合因素评标法
第六条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应采纳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因素评标法
第七条 招标人一次发包多个设计内容不同的单位工程时,应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理划分标段,且一个标段只能确定一个中标人
招标人一次发包多个设计内容相同的单位工程时,一个标段可确定多个中标人
招标人划分标段和确定中标人数量时,应遵循有利于施工现场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人力、物力资源有效利用等原则
第八条 采纳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一个标段有多个设计内容不同的单位工程时,招标人应分别编制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分别编制投标预算
第九条 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报价编制均应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律规范》(GB50500-2024)和省建设厅《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试行)》(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