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推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3+1”模式的几个问题一、“3+1”模式的基本内涵(一)“3+1”模式的主要内容。“3+1”模式中的“3”,即“三项制度”:一是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规定凡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工作人员聘用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根据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联席会议协商、党员大会审议、议案公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结果公布的“六步工作法”程序进行决策,否则,决策无效。二是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制度。规定在坚持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受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以乡镇农经站为依托建立“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村集体“三资”实行统一监管,对村公章实行统一代管。涉及大额度资金使用、资产处置、资源发包等重大事项,经“六步工作法”程序决策后,附带有相关资料、协议、合同等到代理服务中心办理报销、签订合同、交付款项等手续,符合规定的进入微机程序进行办理;不符合规定的,系统自动中止并给予提示。三是“勤廉双述”民主评议干部制度。规定村干部年初对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作出承诺,年末向群众述职述廉,村民针对有关问题进行质询、发表意见,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村“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公开,并作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为上级组织对村干部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3+1”模式中的“1”,即村务监督。在全省各行政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法律规范村级监督组织,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对村级事务的监督。“3+1”模式不是简单的数字相加,落实“三项制度”和加强村务监督这两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有机统一,能够较好地发挥农村防腐治本的综合效应,有力促进农村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建立。(二)“3+1”模式的出台背景和进展过程。1. “3+1”模式出台的背景。吉林省作为年粮食产量达 500 亿斤阶段性水平、农村人口占全省人口 50%、有 9300 多个行政村的农业大省,“三农”工作的立足点在农村基层。只有扎实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才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打牢基础,巩固基层。近年来,全省农业连年丰收,农民人均收入逐年增加,新农村建设稳步推动,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并存的局面仍未根本改变。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动,强农惠农政策不断推出,“三农”资金投入不断加大,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日益增多,村级公共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