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闽建法〔2024〕3 号福建省建设厅关于颁发《福建省建设工程综合单价计价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为了深化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改革,法律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行为,我厅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07 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律规范》(GB50500-2024)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福建省建设工程综合单价计价办法》(详见附件),现予颁发,自 202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福建省建设工程综合单价计价暂行办法》(闽建法[2024]38 号文)同时废止
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综合单价计价办法二○○四年一月十五日-1-抄送: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各设区市造价站
福建省建设厅 2024 年 1 月 15 日印发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综合单价计价办法第一条 为了深化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改革,法律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行为,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律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采纳综合单价法编制施工图预算、标底价、投标报价、合同价和工程结算的,均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和抗震加固等工程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按综合单价法计价,可以采纳工程量清单计价或定额计价
本办法所称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律规范》项目划分及其有关规定计价
本办法所称定额计价是指根据省建设厅颁发的预算定额项- 2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目划分及其有关规定计价
第四条 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计算程序见附表 1;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均以综合单价计算,其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