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法律规范-综合管沟敷设的一般规定 1 当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管线宜采纳综合管沟集中敷设
(1)交通运输繁忙或工程管线设施较多的机动车道、城市主干道以及配合兴建地下铁道、立体交叉等工程地段
(2)不易开挖路面的路段
(3)广场或主要道路的交叉处
(4)需同时敷设两种以上工程管线及多回路电缆的道路
(5)道路与铁路或河流的交叉处
(6)道路宽度难以满足直埋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 2 综合管沟内衣敷设电信电缆管线、低压配电电缆管线、给水管线、热力管线、污雨水排水管线
3 综合管沟内相互无干扰的工程管线 可设置在管沟的同一个小室;相互有干扰的工程管线应分别设在关沟的不同小室
电信电缆管线与高压输电电缆管线必须分开设置;给水管线与排水管线可在综合管沟一侧布置、排水管线应布置在综合管沟的底部
4 工程管线干线综合管沟的辐射,应设置在机动车道下面,其覆土深度应根据道路施工、行车荷载和综合管沟的结构强度以及当地的冰冻深度等因素综合确定;敷设工程管线支线的综合管沟,应设置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其埋设深度应根据综合管沟的结构强度以及当地的冰冻深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我国是于 1958 年首先在北京敷设了综合管沟
许多国家对综合管沟的设置原则作了一些规定:一、俄罗斯在下列情况下,敷设综合管沟:1
在拥有大量现状或规划地下管线的干道下面
在改建地下工程设施很发达的城市干下面;3
需同时埋设给水管线、供热管线及大量电力电缆情况下;4
在没有余地专供埋设管线,特别是铺在刚性基础的干道下面时;5
在干道同铁路的交叉处
二、日本在交通显著拥挤的道路上,地下管线施工将对道路交通产生严重干扰时,由建设部门指定建设综合管沟
综合管沟建设可结合道路改造(按城市规划道路拓宽等)或地下铁路建设,城市高速路等大规模工程建设同时进行,近年来特别是京都内直属国道上不仅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