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 实 施 方 案 为了规范本单位工时制度,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保证生产任务完成,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1、用人单位注册类型:(经济性质)有限公司
2、用人单位规模:(注册资本)2000 万
3、经营范围:化工产品
(二)用工情况 (1)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 52 人,其中签订劳动合同人数 52 人、缴纳社会保险人数 40 人
本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员工1 人
(2)本单位已依法实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或集体合同制度)和考勤制度,劳动用工规范,劳动考勤记录完整
(3)本单位已依法健立工资分配与支付制度,执行国家和《山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4)本单位已依法申报缴纳社会保险; (5)本单位已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保护的规定
(6)本单位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们A ,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A
A、无属于劳务派遣用工
B、有属于劳务派遣用工的已征得 (劳务派遣单位名称)同意
二、实施理由 本单位系化工企业(行业描述),基本符合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求的申请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必备条件
部分岗位工种因工作性质特殊存在下列 A 情形,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A、需连续作业;B、季节、自然限制行业;C、生产任务不均衡企业;D、工作地点远需集中休息的;E、 其他: (岗位职责描述)需要集中工作集中休息; 部分岗位工作因工作性质特殊存在下列 K 情形,实施不定时工作制
F、国有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企业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