铆焊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总则: 1.为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强化公司生产管理工作,使车间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良性化的管理轨道,制定本制度
2.发扬“团结、开拓、务实、重效”的企业精神,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3.本制度包括总则,考勤管理,工作规范化管理
规定如下: 一、 职工日常管理 1、 车间全体职工必须穿本厂工作服、劳保鞋,佩戴劳保护具
必须带安全帽,发现未按要求执行的职工一次罚款50 元,鼓励职工互相监督,对举报者实行奖励政策,一次奖励 30 元
2、 每天上班时间为8 小时,早 7:30 准时到工作现场,中午 11:30-12:10 分休息,晚 4:10 分下班
严禁职工迟到早退,发现一次考核 10 元
晚上加班由车间主任安排,并通知各班长
3、 职工请假需先报告本班班长,然后车间主任审批(请假限一天)
如有旷工现象,则全年年终奖取消,并记过一次,发现第二次开除厂级
对于满勤职工车间将纳入年终奖奖励范围
4、 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如看报纸、聊天、玩手机等,发现一次考核个人 10元,并警告一次
屡教不改者,考核个人每次200元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需到指定地点或者门口处
二、 日常生产管理 1、 车间主任严格按照生产计划安排生产,根据车间设备和人员状况,精心组织生产,各班长也要按照生产计划布置周计划、日计划,并保证质量完成
2、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定、工艺路线、按图纸进行生产
吊车由各班长及指定人员操作,否则,造成吊车及产品损坏或伤亡事故,一律有个人承担责任并对此作出赔偿
对吊卡具、绳索等要摆放在指定位置
对吊卡具使用不当致其损坏,按物品原价格的 40%对操作者进行考核
3、 在工作时间内,职工必须服从车间主任及各班长的安排,正确使用厂里发放的工作、设备等
对闲置的生产用具应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