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管理药品知识培训质管部特殊管理药品分类特殊管理药品(狭义):毒(毒性药品)、麻(麻醉药品)、精(精神药品)、放(放射药品)等国家严格控制和管理的药品
其中精神药品又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公司目前经营的有第二类精神药品
其他几类需特殊管理的药品(广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终止妊娠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目录一、二类精神药品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四、终止妊娠药品一、二类精神药品第一节二类精神药品的概念和品种第二节二类精神药品进、存、销管理第三节二类精神药品运输管理第四节不合格品报损销毁管理第五节二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规定二类精神药品概念和品种精神药品:是指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具有依赖性潜力,滥用或不合理使用能产生药物依赖性的药品
依据其依赖性潜力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一类精神药品我国生产使用的有7个,二类精神药品我国生产使用的有33个
目前公司经营二类精神药品:二类精神药品进、存、销管理二类精神药品购进管理供货单位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需注二类精神药品范围指定专人负责二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采购前药品合法性审核药品的生产批准证明文件(注册批件);药品的质量标准;药品的同批次出厂检验报告书;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药品的价格批文
二类精神药品进、存、销管理签订《购销合同》,应注明二类精神药品信息、运输方式、邮寄条件、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经双方签名盖章确认
购进应有合法票据,票、帐、货相符
二类精神药品不得现金采购
二类精神药品购进记录应保留超过药品有效期满五年
第二类精神药品进、存、销管理二类精神药品的验收二类精神药品必须验证专有标识
二类精神药品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