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件: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2024 年 4 月 12 日在新疆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第一届二次理事长工作会议上表决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推动新疆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自律,法律规范从业行为,保护行业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安防从业环境,依据《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 6 号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就业准入制度的通知》(新政发[2024]1 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待颁布后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暂行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第 125 号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章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是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新安协)从本行业的实际出发,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政策,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对申请资质等级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企业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定,并发给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活动
----------------------------精品 word 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等级管理,是指新安协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依照法律程序组织实施资质等级评定工作,开展资质等级评定,推动资质等级有效运用的活动
第二章 资质等级评定的组织第三条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初评与终评相结合的评定方式
第四条 各州、市、地安防协会或新安协委托办事机构或新安协委派专人负责组织本地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代表,以及相关专家组成资质等级评审组,对本地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进行初评
新安协负责组织各地安防协会办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