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青建管工字〔2024〕28 号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企业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望仔细贯彻执行。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2024 年 12 月 27 日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管理考核该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管理,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管理机制,落实项目奖励职责 ,提高工程师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是指取得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在工程项目的代理人。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项目经理。第四条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负责对全市项目经理管理,进行统一考核及结果公布,并负责在市南、市北、李沧辖区内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项目经理的市场行为和业绩的日常考核统计。其他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项目经理的市场行为和业绩进行日常考核统计,并按规定报送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汇总。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明确专门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对项目经理的日常考核统计工作。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对项目经理的考核结果及作出的处理决定,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第二章 项目经理的职责第五条 工程项目施工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全面管理工程施工过程,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队伍管理等全面负责。第六条 项目经理是岗位职务,根据与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的项目管理承包合同,或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履行下列职责:(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二) 负责执行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三) 项目开工前,核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安全报监备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证书是否齐全;(四) 项目开工前,组织实施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五) 检查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六) 检验进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七) 组织制定项目管理机构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项目管理的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