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法律规范、文件规定汇总对比表序号工程部位(项目)国标《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法律规范》(GB/T50353—202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划的补充规定(市政府[2024]38号会议纪要,)《福建省住宅建筑层高和面积等有关设计问题的暂行 规 定 》 ( 闽 建 设[2024]18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容积率管理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24]190 号)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容积率计算规则》的通知(闽建规[2024]14 号,)自 2005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2007 年 7 月 20 日开始执行2007 年 9 月 1 日开始执行2007 年 9 月 27 日开始执行2008 年 12 月 30 日开始执行1单层建筑物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L、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 2
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 2
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2、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 2
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 1
20m 至 2
10m 的部位应汁算 1/2 面积;净高不足 l
20m 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1、当普通商业网点及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 4
4 米或等于 4
4 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 2倍计算;2、当建筑层高大于 6
6 米或等于 6
6 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 3倍计算;1、住宅建筑层高不宜小于2
8 米 , 但 不 应 大 于 3
2米,首层和顶层层高可适当 提 高 但 不 应 大 于 3
3米;酒店式公寓层高不应大于 3
(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通过架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