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释义]本条是关于条例立法目的和制定依据的规定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释义]本条是关于《条例》适用范围和调整对象的规定
第三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释义]本条是关于各类工程建设责任主体依据法律对工程质量各负其责的规定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释义]本条是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主体及其职责的规定
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释义]本条是对于政府管理部门和各类建设主体必须遵守建设程序的规定
第六条 国家鼓舞采纳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释义]本条是关于国家鼓舞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上采纳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的规定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所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释义]本条是关于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来承担,以及不得肢解发包的规定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释义]本条是关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的规定
第九条 建设单位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