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连带保证合同 编号:中长资( )合字〔 〕 号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年8 月 日在 签署
债 权 人: (以下简称“甲方”) 主要负责人: 职 务: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保 证 人1: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鉴于: 1、甲方与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已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学习协议》(编号 ,以下简称“主合同”)
主合同债务本金数额(币种及大小写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应债务人请求,乙方同意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对甲方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3、甲方经审查,同意乙方作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履行债务的保证人
甲、乙双方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为债务人履行上述债务提供保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2 第一条 主债权的基本情况 主债权系指甲方根据主合同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的本金
其中,本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二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的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资金占用费(包括逾期资金占用费)、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甲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费、评估费、资产处置费、拍卖费、过户费、税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执行费等)
第三条 保证方式 3
1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人就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对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 如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或承担责任,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在被担保债务的范围内履行清偿上述相关款项的义务而无须先追偿债务人
3 保证人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书后 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将相关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