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建 筑 第 四 工 程 局 有 限 公 司 CHINA CONSTRUCTION FOURTH ENGINEERING DIVISION.CORP. 海沧万科城一期 5-9#楼送检计划 海 沧 万 科 城 一期 5-9#楼 见 证 取 样 及 送 检 计 划 编 制 人 : ( 取 样 员 ) 审 核 人 : ( 技 术 负 责 人 ) 审 批 人 : ( 项 目 经 理 )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CHINA CONSTRUCTION FOURTH ENGINEERING DIVISION.CORP. 海沧万科城一期 5-9#楼送检计划 一 编制单位: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 中 国 建 筑 第 四 工 程 局 有 限 公 司 CHINA CONSTRUCTION FOURTH ENGINEERING DIVISION.CORP. 海沧万科城一期5-9#楼送检计划 2 海 沧 万 科 城 一期 5-9#楼 工程检测试验计划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海沧万科城一期工程 5-9#楼 建筑地点 海沧区翁角路与新阳大桥交叉口,北至霞阳北路,南至翁角路,东至新阳大桥桥头 建设单位 厦门万科马銮湾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福州精业建筑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厦门协建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福建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二、取样送检的规定: 取样是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对象中抽取实验样品,送检是指取样后将试件从现场移交给有检测资格的单全承检的过程。取样和送检是工程质量检测的重要环节,其真这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的公正性,为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送检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和旁站取样制度,即在监理单位见证员及检测单位旁证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取样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检测中心进行检测。 三、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内容和数量: 1、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均属于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 2、见证取样、送检的内容: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墙体材料;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自拌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中 国 建 筑 第 四 工 程 局 有 限 公 司 CHINA CONSTRUCTION FOURTH ENGINEERING DIVISION.C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