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线路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一、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保护人身安全,制定本规程
二、本规程适用于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各类作业
本规程所称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是指敷设和维护架空电缆、光缆(以下称“线缆”),埋式线缆、管道线缆、水下线缆、天馈线和线路附属设施等
三、 施工和维护人员在进行高处、供用电、起重、电(气)焊接、爆破、潜水等作业时,除遵守本规程外,还须执行国家现行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和规定
四、 对环境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事故的措施,施工作业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
五、 施工和维护单位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
六、 施工和维护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操作技能的专业培训与考核,持证上岗
七、 施工和维护作业中使用的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以及仪器、仪表等,应由专业人员操作
八、 施工和维护作业中使用的各类工具、用具、设备及防护用品等在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
九、 施工和维护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检查
十、 施工和维护单位负责人依法对施工和维护作业的安全全面负责
十一、线路工程的建设、维护、监理单位的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严格执行
十二、 本规程由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负责解释或修订
第二章 作业环境安全 第一节 城镇及道路作业 一、 在城镇及道路的下列地点作业时,必须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设防护围栏,特殊情况下请交通警察协助
(一) 街巷拐角、道路转弯处
(二) 有碍行人或车辆通行处
(三) 需要车辆临时停止通行处
(四)挖掘的坑、洞、沟处
(五) 架空线缆接续处
(六)已揭开盖的人(手)孔处等
二、 在城镇道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