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交 通 安 全 设 施 11.1 一 般 规 定 11.1.1 交 通 安 全 设 施 产 品 须 经 有 资 质 的 检 测 机 构 检 测 取 得 合 格 证 并 经 工 地 检 验 确 认 满 足 设计 要 求 后 方 可 使 用 。 11.1.2 用 绿 篱 作 隔 离 栅 时 其 质 量 和 检 验 评 定 标 准 可 参 照 第 章 的 有 关 规 定 。 11.1.3 桥 梁 混 凝 土 护 栏 见 第 章 的 有 关 规 定 。 11.1.4 本 章 未 包 括 的 其 他 交 通 安 全 设 施 工 程 项 目 可 根 据 设 计 文 件 和 其 他 相 关 规 范 另 行 制 订检 验 评 定 标 准 。 11.1.5 交 通 安 全 设 施 采 用 钢 质 材 料 时 必 须 进 行 防 腐 处 理 。 11.1.6 构 件 用 螺 栓 组 合 时 材 料 的 规 格 与 质 量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11.2 交 通 标 志 11.2.1 基 本 要 求 1) 交 通 标 志 的 制 作 应 符 合 GB5768(道 路 交 通 标 志 和 标 线 )和 JT/T279《 公 路 交 通 标 志 板 技 术条 件 》 的 规 定 。 2) 交 通 标 志 在 运 输 、 安 装 过 程 中 不 应 损 伤 标 志 面 及 金属构 件 的 镀层。 3) 标 志 的 位置、 数量 及 安 装 角度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4) 大型标 志 的 地 基 承载力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大型标 志 柱、 梁 的 焊接部分应 符 合 钢 结构 焊接规 范 的 质 量 要 求 无裂缝、 未 熔合 、 夹渣等缺陷。 5) 标 志 面 应 平整完好无起皱、 开裂、 缺损 或凹凸变形标 志 面 任一 处 面 积为50cm×50cm 表面上不 得 存在 总面 积大于 10mm2 的 一 个或一 个以上气泡。 6) 反光膜应 尽可 能减少拼接,任何标 志 的 字符 不 允许拼接当标 志 板 的 长度或宽度、圆形标 志的 直径小于反光膜产 品 的 最大宽度时 底膜不 应 有 拼接缝。当粘贴反光膜不 可 避免出现接缝时应 按反光膜产 品 的 最大宽度进 行 拼接。 11.2.2 实测项目 见表11.2.2。 表11.2.2 交通标志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标志板外形尺寸(mm) ±5。当边长尺寸大于1.2m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