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程设置标准(仅供参考)一、课程设置小学、初中课程设置安排建议表附后
二、相关说明1、学校要按照本课程设置安排建议,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提前结束课程
2、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阶段一、二年级 26 课时,三至六年级 30 课时,七至九年级 34 课时的周课时总数的规定
其中,小学一般每课时为 40 分钟,中学一般每课时为 45 分钟(九年一贯制学校可按学校实际予以适当调整)
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周课时数或课节用时,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3、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 6小时,初中不超过 8 小时;睡眠时间小学不少于 10 小时,初中不少于 9 小时
寄宿制学校学生早上起床时间小学不早于 7:00,初中不早于 6:30;晚上熄灯时间小学不晚于 8:30,初中不晚于 9:00
走读生到校时间小学夏季不早于 7:30,冬季不早于 7:50,初中夏季不早于 7:00,冬季不早于 7:30
4、寄宿制小学晚饭后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学生的兴趣爱好,安排丰富多彩的活动(观看影视、参加兴趣小组活动、做游戏、开展团体心理咨询活动等)
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电视、电脑、多媒体等设备设施,制定课外活动安排表,要求做到有目标、有内容、有时间、有人员、有责任、有考核,逐步形成晚饭后学生在校活动的长效机制
5、学校要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体育活动一小时,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按照调整后的体育课要求,小学 1-2 年级每周 3 课时,小学 3-6 年级和初中每周2 课时,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
同时将课间操、课外活动纳入教学计划,认真抓好落实
6、学校要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对现有教师任课进行调整
首先要加强体育、音乐、美术三个学科教师重点调整,在学科专任教师不足的情况下,鼓励有体育、音乐、美术专长的其他学科教师暂时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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