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投滨海振东、淮海风电场工程 土建及平安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细那么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中电投滨海风电工程部编制日期:二 0 一三年七月一日风电场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方案为增强中电投滨海振东、淮海风电场工程建设过程限制,强化质量平安责任,标准质 量平安行为,保证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贯彻“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执行〞的指导思想;本标准由如下局部组成:
〔国务院令第 279 号〕
〔国务院令第 393 号〕
〔国务院令第 293 号〕
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 号〕
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 373 号〕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火电、送变电局部增补版〕
电力建设平安工作规程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汇编〕〔1〕房屋建筑局部〔2021 版〕〔2〕电力工程局部〔2006 版〕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治理规程
〔2021 版〕国家及行业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与治理方面的标准、规程、标准
一、强条的实施1、强制性条文与强制性标准的其它条款都应认真执行,对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者, 无论其行为是否一定导致事故的发生,都将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
和建设部 81 号 令的规定进行处分,即“事前查处〞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强制性条文
3、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行为,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检 举、控告、投诉
4、工程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明确本工程工程所涉及的 强制性条文,编制
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方案
经内部审批后,报监理单位审核,建 设单位批准执行,保证工程工程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完整性
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方案 见表 1
表 1 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方案表工程编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