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栏杆及楼梯扶手设计规范栏杆 :《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1999 3
2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不应大于0
11 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
中高层、高层住宅的栏杆净高不应低于 1
10 M”楼梯栏杆防护相关条文: 4
1 综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栏杆围护设计通用内容为:阳台、楼梯等由使用者经常踩踏停留地方,其围护高度标准要求 (1
05 M)高于短暂停留的窗台设计围护高度标准(0
90 M)要求;中高层、高层等较危险处围护高度要求提高(1
10 M);栏杆围护除楼梯水平段小于 0
5 M的扶手高度采用窗的围护标准 (0
9 M)外,扶手或栏杆高度均采用不低于1
05 M(一般) 1
10 M(特殊)要求;栏杆垂直杆件净空均要求不大于0
验收量取标准:窗台高度:从窗台面(也就是窗的下框位置)标高到地面(可踏部位表面)标高的高差栏杆高度:栏杆顶部标高到可踏部位表面标高高差附文:关于住宅窗和阳台的安全防护措施问题,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居住建筑与设备研究所负责《住宅设计规范》日常解释工作的教授级高级建筑师林建平作出了相应解释
栏杆的高度必须足够,应从“可踏部位表面”起计算栏杆的高度一定要求“净高”,要防止因地面材料做法加厚,造成栏杆安全高度实际降低的事故
栏杆的开始计算部位应从栏杆下部可踏部位起计,以确保安全高度
由于栏杆的做法很多,规范不可能对每种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并且规范只是规定出最低限度,设计人员和建设者应该考虑得周到些
以下几种情况如不采取措施,经常属于明显“可踏”:实心栏板与阳台反梁的交接处,低位实心栏板与空心栏杆的交接部位,低位水平空心栏杆;上人屋面女儿墙采用挑砖防水
在低窗台附加栏杆,重外观效果更得重安全常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