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0 机动车鉴定评估书四川省忠联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评报字()成都中院法技委字第号一、绪言四川省忠联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范贤君)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 本着客观、 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车牌号:川;车辆识别代码():;车辆发动机号:的宝马牌()机动车进行了鉴定评估
本中心机构鉴定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程序,对委托鉴定评估车辆实施了现场勘察及市场调查, 在年月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二、委托方与车辆所有方简介(一)委托方: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范贤君)
(二)根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资料所示,委托车辆车主为谢疆霖
三、评估目的□交易□转籍□拍卖□置换□抵押□担保□咨询■司法裁决□典当□其他四、评估对象评估车辆的厂牌型号:宝马系款典雅型小型轿车;号牌号码:川;车辆识别代码():;车辆发动机号:;累计行驶里程数:公里;登记日期:年月日;车辆出厂日期:年月日
五、鉴定评估基准日鉴定评估基准日:年月日2 / 10 六、 评估依据(一)行为依据《二手车鉴定评估委托书()号》(二)法律、法规依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号);、《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号);、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的通知》(国资办发[]号);、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转发{ 资产鉴定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 的通知》(国资办发 [] 号);、国家经贸委等部门《汽车报废标准》(国经贸经[]号)、《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及其补充规定》(国经贸经[]号)、《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 号)、《农用运输车报废标准》(国经贸资源[] 号等);(三)鉴定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其鉴定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本项目鉴定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机动车鉴定评估主管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