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法律规范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现场施工用电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参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46-2024)、《建设工 程 施 工 现 场 供 电 规 程 》 ( GB50194-93 ) 、 《 漏 电 电 流 动 作 保 护 器 》(GB6829-86)、《安全电压》(GB3805-83)等标准制定
二、现场用电系统的设计与使用管理第一条、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 5 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 50KW 及 50KW 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第二条、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 50KW 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三条、临时用电工程图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用电作业的依据
第四条、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履行第四条规定手续,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第六条、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有效证件上岗
第七条、电工操作人员应做到: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保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
3)用完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负责保护所有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5)拆移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第八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1)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2)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3)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4)接地电阻和绝缘电阻测定记录表
5)电工检查、维修记录
第九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定期时间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