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法律信息通讯VIP免费

法律信息通讯_第1页
1/7
法律信息通讯_第2页
2/7
法律信息通讯_第3页
3/7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法律信息通讯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刘 俊 律师 编 2024 年 1 月《关于进一步法律规范房地产广告的通知》之政策解读成都市房产管理局、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两局)于 2024 年 1月 12 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法律规范房地产广告的通知》(成房发〔2024〕7 号)(以下简称《通知》)。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现就有关可能涉及贵单位切身利益的房地产广告发布中的相关政策向贵公司提供如下建议,供贵公司领导参考。一、《通知》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1、《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的通知》(工商广字[2024]68 号);2、《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 (1998 年修正)(以下简称《暂行规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二、政策解读(一)房地产广告中涉及价格法律规范的。《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两局发布的《通知》的第一条第一款对于该条进行了细化,使之更加具有可操作性。1)因户型、位置不同,价格有差异不好表述时,两局建议使用“均价”描述房地产价格,并且对均价的含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均价”应为所售房产全部面积的平均价;2)对使用“起价”、“最低价”等文字描述房地产价格的,两局要求字体、字号应相同;3)对使用“一口价”、“清盘价”等词语描述房地产价格的,假如仅为指定房源价格,必须加以注明,否则视为是指其在售所有房源价格;4)对于广告中有限量特价房内容的,必须注明限量套数,限量特价有效期。限量特价房销售结束(签订购房合同)后,广告中不得再有限量特价房的内容。(二)房地产广告中涉及房地产项目具体位置的法律规范。《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房地产中表现项目位置,应以从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表示,不得以所需时间来表示距离。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通知》第一条第二款对此也做出了规定,但是有以下两点区别:1)《暂行规定》中规定房地产广告中表示项目位置的,应当以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表示。《通知》要求房地产销售广告也必须表明房地产项目的具体位置,且必须标明该项目所属的区(市)县行政范围。但是《通知》并没有限制房地产广告必须采纳以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现有...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法律信息通讯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