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海淀区公办小学就读一年级申请表 201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海淀区公办小学 就读一年级申请表 学 生 情 况 姓名 性别 出生 日期 身份证号码 籍贯 民族 出生地 是否独生子女 是 ( ) 否 ( ) 户口 所在 地 省 市 市(县级) 市 区(地级) 区 派出所 自治区 县 非农业户口( ) 农业户口 ( ) 家 长 信 息 父亲 工作 单位 联系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母亲 《暂住证》 来京时间 暂住地 详细地址 申请 理 由 备 注 以上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如果提供虚假信息,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 年 月 日 证 明 经核实,《201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海淀区公办小学就读申请表》所填写信息属实。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证 明 经核实,《201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海淀区公办小学就读申请表》所填写信息属实。 主任签字: 新居民服务中心(盖章) 年 月 日 名 称 说 明 暂住证 1.父母双方持有海淀暂住证且暂住证在有效期内(单亲家庭除外)。 2.暂住证地址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3.暂住证“来京时间”原则上须在同一地址半年以上(来京时间在2013年3月1日之前,今年放宽到4月1日)。 4.暂住证为机打暂住证,如有修改,必须加盖暂住证核发部门公章。 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1.申请人在海淀购房的,要提供住房建设部门登记的合法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2.申请人在海淀租房的,要提供规范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示范文本)房主房产复印件、房主身 份 证复印件、半年以上的租房完 税 证明和居住地新居民服务中心出 具 的流 动 人口 登记证明。其 中: (1)租住单位 公房的,出 示单位 房管部门开 具 的住房证明(加盖公章)和房产证复印件(住办公用 房、地下 室 开 具 的证明无 效)。 (2)租住农 民房,无 房产证的可 以出 示以下 三 种 证明之一:① 房屋地契证明② 建房屋审 批 证明③ 村委会开 具 的,有村长 、书 记联 合签字的房屋情 况 证明(房屋是 否 适宜 居住,使 用 面 积 是 否 符 合人均 不 低 于 5平 方米 的要求 )。以上三 种 证明都 需 经镇 政府 审 核并 加盖公章。 3.实际住所适宜 居住,能 保 障 适龄儿童的安 全 。必要时提供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