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石材幕墙施工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便工程顺利进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石材幕墙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围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备
承包范围:立面的全部石材幕墙工程
其中包括主体结构后置埋件的施工;幕墙全部金属框架、紧固件的施工及防腐处理;石材面板的加工制作、搬运及安装;石材幕墙的防雷装置施工;脚手架工程施工;石材幕墙的设计施工图由施工单位提供(含计算书、施工方案各一份),其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 四、工程质量 质量标准:合格 工程质量: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现行验收标准为依据
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检查和返工: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的检查和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一经发现有不合格现象,承包人应无条件拆除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标准合格要求,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合格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费用;施工用电由承包方安装电表以实计算,所用电费由承包方承担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价款: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工程量约m 2),除有设计变更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金 额:(大写)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写)每平方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价款支付:承包方人员和主材(槽钢、角铁)全部进场后,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10%;金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