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高血压、2 型糖尿病患者管理服务项目指导方案(试行)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 年版)》为做好慢性病(高血压、2 型糖尿病)患者医疗卫生服务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一)应用适宜技术,指导居民控制血压、血糖水平,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策略
(二)掌握个体和人群高血压、2 型糖尿病状况
(三)对辖区内高血压和 2 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
(四)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高血压和 2 型糖尿病患者进行随访和指导服务
二、服务对象辖区内 35 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和 2 型糖尿病患者
三、服务内容一)高血压管理1.高血压筛查
(1)对辖区内 35 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在其第一次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就诊时为其测量血压
(2)对第一次发现收缩压>140mmHg 和(或)舒张压》90mmHg 的居民在去除可能引起血压升高的因素后预约其复查非同日 3 次血压高于正常,可初步诊断为高血压
如有必要,建议转诊到上级医院确诊,2 周内随访转诊结果,对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纳入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对可疑继发性高血压患者,及时转诊
(3)建议高危人群每半年至少测量 1 次血压,并接受医务人员的生活方式指导
2.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每年要提供至少 4次面对面的随访
( 1 ) 测 量 血 压 并 评 估 是 否 存 在 危 急 症 状 , 如 出 现 收 缩 压n180mmHg 和/或舒张压>110mmHg;意识改变、剧烈头痛或头晕、恶心呕吐、视力模糊、眼痛、心悸胸闷、喘憋不能平卧及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同时血压高于正常等危险情况之一,或存在不能处理的其他疾病时,须在处理后紧急转诊
对于紧急转诊者,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应在 2 周内主动随访其转诊情况
(2)若不需紧急转诊,询问上次就诊到此次就诊期间的症状
(3)测量体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