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贷款清收方案篇一: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方案(1730 字)一、不良贷款清收范围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范围主要包括:(一)全市各部门、各镇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贷或提供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
(二)各村干部自贷或他人承贷村干部使用形成的不良贷款
(三)市政府、各镇政府部门自贷、自办实体或提供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
(四)各村级集体自贷或自然人承贷村集体使用形成的不良贷款
(五)其他与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关的不良贷款
(六)关停倒闭企业形成的不良贷款
二、不良贷款清收原则(一)谁借款、谁用款,谁还款;谁担保、谁负连带责任
实际借款人、用款人是还款主要责任人
(二)一次还款与分次还款相结合
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的,在规定时间内一次还清;额度较大、短时间内全额偿还有困难的,要签订还款计划,分期偿还
(三)现金还款与以物抵贷相结合
以现金还款为主,不能全额现金偿还贷款本息的,不足部分可以物抵贷
(四)落实债务与明确债权相结合
对手续不健全的,要完善手续,明确债权债务关系,保全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
三、清收时间安排此次集中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从 20*年 9 月 20 日开始至 20*年 12 月 31 日结束,全过程分为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20*年 9 月 20 日至 20*年 9 月 31 日
市政府成立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清收方案
召开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党委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各镇政府参加的动员大会,对清收工作进行部署
(二)催收阶段
20*年 10 月 1 日至 20*年 10 月 30 日
农村信用社向借款人和实际使用人发放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借款人或实际使用人要主动与农村信用社联系,能一次偿还的,要一次偿还贷款本息;额度较大、生产生活暂时困难、规定时间内不能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借款人或实际使用人要与农村信用社签订分期还款计划,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