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医院管理考核评价标准实施细则━━━━附表━━━━附表 1 北京市卫生支农考核评估表目内 容 和 要 求评分标准分值实得分减分、管成立项目领导小组无领导小组减0.02分;领导小组未下设办事机构减 0.02 分;无专兼职人员减0.02 分0.06 与受援医院制定五年规划未制定五年规划减0.02分;未根据受援方需要及时修订五年规划减0.02 分0.04 与受援医院签订协议书未签订协议书减0.02分;协议书中目标、完成时限、内容、形式,缺项减0.02分;无双方签字印章减0.02 分0.06 根据受援医院情况制定当年工作计划、制度或措施无当年工作计划减0.02分;未根据上一年工作及受援方需求调整支援方式和内容减0.01分;无支援工作制度或措施减0.01 分0.04 人员派出人员每次到受援医院连续工作不得少于 1 个月派出人员在受援医院连续工作少于1 个月,每缺勤 3 个工作日减0.4 分/ 人3 关心派出人员的生活,派出工作人员一切待遇不变医院无故降低派出人员待遇,不得分0.04 医院要制定派出人员时间安排表及考核表,由受援医院根据考核情况填写盖章后,交支援医院备案医院派出医师管理混乱,无相关记录或记录不清减0.04 分;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减0.02分;医师考核有不称职情况减0.04 分0 .2 对派驻期间不遵守受援医院纪律、向受援医院讲条件、要待遇等违规违纪人员要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发现派出工作人员不遵守受援医院纪律、向受援医院讲条件要待遇等违规违纪人员不处理,不得分0.04 合理使用派出人员经费未制定派出人员经费管理制度减0.04分;未建立经费使用明细减0.04分;挤占、挪用人员经费减0.04 分0.12 附表 1 北京市卫生支农考核评估表内 容 和 要 求评分标准分值实得分减具)立项目 :支援医院与受援医院应 就 对 口 支 援 工 作 建 立 联 系 制度,每年度应召开不少于1 次工作会议无联系制度,减0.04 分;无会议记录,减0.06 分0.1 帮管理 :协助受援医院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受援医院的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支援医院派出兼职或挂职的管理人员每季度不少于6 名,少 1 人减 0.02 分0.1 支援医院派出的管理干部应在受援医院开展调研,协助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帮助提高管理能力。未开展此项工作,不得分0 .06 传技术:根据受援医院的学科技术水平及专业技术特点,在充分考虑当地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派出中级以上人员,开设专科门诊、传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