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白甸镇204国道连接线西延段道路工程施工补遗书 NO2024040011、白甸镇204国道连接线西延段道路工程施工项目专用本第四章“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9
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中增加:第9
3项细化为:承包人应严格根据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合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原交通部令2024年第1号)等安全相关规定,进行全过程安全管理
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承包人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发放安全工作手册和劳动保护用具
(1) 承包人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应当立即制止
(2) 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备,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或者沿线各交叉口、施工起重机械、拌和场、临时用电设施、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以及孔洞口、基坑边沿、脚手架、河流边沿、桥梁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承包人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实行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停止施工的,承包人应当做好现场防护
因承包人安全生产隐患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其他原因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3) 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承包人在工程中使用施工起重机械或者其他特种设备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承租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