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技术交底区 建 设 监 理 有 限 公 司2011 年 10 月 9 日临时用电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2、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3、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 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不小于表一所列数值。在建筑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表一外电线路电压1kV 以下1~10kV35~110kV150~220kV330~500kV最 小 安 全 操 作 距 离(m)4681015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4、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表二所列数值。施工现场的机动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表二外电线路电压1kV 以下1~10kV35~110kV最小垂直距离(m)6775、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 10kV 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 2m。6、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0.5m。7、对达不到第 5 条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实行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拦、围拦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8、对第 7 条的防护措施无法实现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实行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9、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必须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的电杆倾斜、悬倒,或会同有关部门实行加固措施。10、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纳 TN-S 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简称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11、城防、人防、隧道等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纳保护接零。1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13、做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14、在只允许做保护接地的系统中,因条件限制接地有困难时,应设置操作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