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石油化工建设工程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规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石油化工建设工程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压力管道是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安全质量的监督检验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第三条 本规程适用于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所属各分站(监督组)对所监督的新建、改建、扩建石油化工建设工程中的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的监督检验。第四条 各分站(监督组)应严格根据本规程,对压力管道的安全质量进行监督、检验。第五条 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是对压力管道安装过程中的安全质量依法进行的监督验证或确认。第二章 术语第六条 本规程所称“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是指油(气)田建设、炼油化工建设、油气储运与管道建设等项目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辅助和附属工程。第七条 本规程所称“压力管道”是指石油化工建设工程中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九十九条第三款所定义条件的管道工程(含附属设施和安全保护设施)。第八条 本规程所称“安全质量”是指石油化工建设项目中的压力管道在安装、调试、投料试车(试运)及相关检验过程中影响人身安全、生产使用安全、环境安全的各个环节、设施满足安全要求的可靠程度。它是压力管道工程质量内容的组成部分。第九条 本规程所称“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是指各分站(监督组)根据职责分工对压力管道工程的“安全质量”实施的强制性监督管理,它是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三章 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的工作范围与内容第十条 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范围如下:1.监督检验的工程范围:各分站(监督组)所监督的石油化工建设工程;2.监督检验的对象范围:工程项目的参建各方主体与工程实体;3.监督检验的阶段范围:压力管道的开工、安装、调试、中间交接、投料试车(试运)、竣工验收。第十一条 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的内容包括:1.对压力管道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安全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2.对压力管道工程安装过程的实体安全质量的监督检验;3.对压力管道工程调试、投料试车(试运)过程安全质量的监督检验;4.对压力管道工程中间交接、竣工验收过程安全质量的监督确认;5.对压力管道工程相关技术资料的监督检查。第四章 工作程序第十二条 各分站(监督组)在对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之前,应进行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