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村煤矿生产调度管理细则为了建立企业诚信机制,推动诚信管理,进一步提高生产调度管理,充分发挥生产指挥中心的职能作用,以“讲诚信”为切入点,以从实际出发,强化责任,便于落实为原则,对生产调度管理细则进行规范如下:一、调度指挥管理制度1、矿调度室作为全矿调度指挥中心,负责掌控全矿安全生产状况、组织协调生产准备工作、指挥全矿安全生产
要求各单位必须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
对调度室安排的工作不执行或不服从的(或执行不及时、不彻底的),每次罚责任人200元,责任单位党政正职各罚100元
因拒不执行调度指令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罚责任单位2000元,党政正职各200元,责任人500元
2、各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煤矿《三大规程》组织安全生产,认真贯彻执行各类安全技术措施
各单位施工场所遇到异常情况,威胁人身安全的各种事故时:(一)必须首先向调度室汇报,凡隐瞒不报或迟报者,罚责任单位3000元,队长或书记、跟班队长各300元
(二)事故发生1小时内,队长或书记必须赶到井下事故现场,否则,出现一次,罚队长或书记各300元
(三)在救援人员没有到位之前,事故单位跟班队干必须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理,否则,罚跟班队干1000元
3、各职能科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搞好原煤生产、开拓掘进、重点工程、技改工程、采掘接替、巷道贯通、作业规程的设计;矿井防治水、冲击地压、地质测量、地表裂隙的预测、预报、预控;机电设备维修、维护工作和矿井机电设备检修计划编制等各项工程技术、工作计划的编排设计、现场指导和工程验收工作
凡出现因技术设计、计划安排、预测预报、检修维护或现场指导不到位影响生产者,每次罚责任单位1000元,单位主管、责任人各100元
4、各生产单位要按照规程要求认真编写作业规程、安全技术1措施(开掘队在巷道贯通之前必须编写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并按时上报矿调度室,不能按规定上报者,每一次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