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本页为作品封面,下载后可以自由编辑删除,欢迎下载!!! 精 品文档1【精品 word 文档、可以自由编辑!】关于印发《辽宁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建发[2024]91 号各市建委、局: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9 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24]241 号),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订了《辽宁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与我厅建筑市场管理处联系。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辽宁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9 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 号,以下简称《标准》)以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24]72 号,以下简称《特级资质标准》),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24]241 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资质许可实施范围 依法取得我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线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均应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企业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二、资质许可实施部门 省建设厅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省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配合省建设厅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一)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许可,由省建设厅受理,报建设部实施: 1、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一级资质; 2、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3、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 4、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二级资质; 5、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由省建设厅送省有关部门初审后,上报建设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直接向建设部提出资质申请。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二)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许可,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报省建设厅实施: 1、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