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0 1 8 年 上 海 市 初 中 数 学 课 程 终 结 性 评 价 指 南 一、评价的性质、目的和对象 上海市初中毕业数学统一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评价
它的指导思想是有利于落实“教考一致”的要求,切实减轻中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有利于引导初中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和谐、富有个性的发展
评价结果是初中毕业生综合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初中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评价对象为 2018 年完成上海市全日制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
二、评价标准 (一)能力目标 依据《上海市中小学数学课程标准(试行稿)》(2004 年 10 月版)规定的初中阶段(六至九年级)课程目标,确定如下具体能力目标
1 .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1
1 知道、理解或掌握初中数学基础知识
2 领会初中的基本数学思想,掌握初中的基本数学方法
3 能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步骤进行计算、画(作)图、推理
2 .逻辑推理能力 2
1 掌握演绎推理的基本规则和方法
2 能简明和有条理地表述演绎推理过程,合理解释推理演绎的正确性
3 .运算能力 3
1 知道有关算理,能根据问题条件,寻找和设计合理、有效的运算途径
2 能通过运算进行推理和探求
4 .空间观念 4
1 能进行几何图形的基本运动和变化
2 能够从复杂的图形中区分基本图形,并能分析其中的基本元素及其关系
3 能由基本图形的性质导出复杂图形的性质
5 .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 5
1 能对文字语言、符号语言和图形语言进行相互转译
2 知道一些基本的数学模型,并通过运用,解决一些简单的实际问题
3 初步掌握观察、操作、比较、类比、归纳的方法;懂得“从特殊到一般”、“从一般到特殊”及“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