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0 2 0 年上海市初中化学课程终结性评价指南 一、评价的性质、目的和对象 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评价
它的指导思想是有利于落实“教考一致”的要求,切实减轻中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有利于引导初中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全面和谐、富有个性的发展
评价结果是初中毕业生综合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初中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评价对象为 2 0 2 0 年完成上海市全日制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
二、评价标准 (一)能力目标 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中学化学课程标准(试行稿)》(2 0 0 4 年 1 0 月版)规定的初中(八至九年级)化学课程目标,确定以下能力目标
1 .化学基础知识 1
1 识记常见的物质的名称、性质和主要用途
2 用化学语言表达物质和物质的化学变化
3 准确表述化学基本概念和基本理 论 ,能解 释 简 单 的化学现 象和事 实
4 知道 生活 、生产 中的常见的化学知识与简 单 的化学原 理
2 .化学基本技 能 2
1 能辨 识常见的化学仪 器 并 知道 其 使 用方 法
2 能理 解 化学实验 操 作 及 简 单 的实验 过程
3 能对常见的物质和化学变化进行定量描 述和简 单 计 算
3 .化学综合能力 3
1 能指出 化学与科 学、技 术 、社 会之 间 的关 系
2 能分析 简 单 综合的化学实验
3 能用化学知识和科 学研 究 方 法 探 究 与解 决 简 单 的化学问 题
(二)内 容 要求 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中学化学课程标准(试行稿)》(2 0 0 4 年 1 0 月版)规定的初中(八至九年级)化学基础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