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个规定应知应会,我们应当知道这些事
三个规定应知应会,我们应当知道这些事
【三个规定】关于“三个规定”,我们应当知道这些事
20XX 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两高三部”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法律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别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规定一:《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适用范围: 在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军事机关以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领导干部
哪些行为违反规定: 1
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2
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3
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4
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的; 5
其他违法干预司法活动、阻碍司法公正的行为
规定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适用范围: 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人员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司法机关离退休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适用本规定
哪些行为违反规定: 1
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2
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3
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的; 4
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