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老师绩效工资制度的内隐与困境义务教育学校实施老师绩效工资制度的内隐与困境 20XX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实行义务教育阶段老师绩效工资制度,政府主管部门给了指导性意见,具体分配方案由各学校自己制订
绩效工资实施以来,虽然老师待遇得以整体提高,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内隐与困境也不容忽视
特别是在考核项目及相关量化方面
一、苏北某小学制定的老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1
师德考核(10%) 能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仔细完成教育教学职责,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以正当的方式表达诉求
岗位职责考核(40﹪) 完成学校安排的本职工作,能仔细做好备课、教学、批改作业、培优辅导和考试等工作
(1)满工作量的岗位并经考核在合格以上等次的绩效工资占人均工资总额的 40﹪,考核不合格的依据情节轻重由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班主任津贴另行发放,每月 120 元,工作量不再重复计入
工作质量考核(20﹪) (1)根据本校小学老师工作目标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2)一等奖人数占考核人数的 15﹪,二等奖人数占考核人数的 80﹪,三等奖人数占考核人数的 5﹪
岗位出勤考核(5﹪) (1)每月全勤的拿月岗位出勤津贴
(2)未全勤及未上班的不得出勤津贴
(3)未出满勤的:病假且住院的当月不扣出勤津贴;未住院的病假一天扣20 元;事假一天扣 50 元;每月迟到或早退累计 2 次(有特别情况的)以内不扣,2 次以上的每次扣 10 元;出勤津贴当月不够扣的在出勤津贴总额中扣除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5.工作量考核(10﹪) 根据学校制订的老师工作量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6.其他工作考核(5﹪) (1)调课和加班津贴,通过调课的具体情况以及加班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2)教科研成果奖
发表论文奖:在正规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