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债务重组业务核算案例解析债务重组业务核算案例解析 摘要:以非货币性资产抵债的重组业务中,抵债资产公允价以及涉及形成的增值税之和大于所欠债务且债务人也接受的情况下,债务人的重组损失宜计入营业外支出;债权人的重组收益宜计入营业外收入
关键词:债务重组;抵债资产;重组利得;重组损失 债务重组是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根据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重组中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常见形式可归为6 种,一是债务人以低于所欠债务的货币性资产清偿债务,二是以存货抵债,三是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抵债,四是债务转资本,五是修改其他偿债条件,六是多种资产组合抵债
在债务人实物资产可用于债权人生产经营使用的情况下,双方可选择实物资产抵债的重组方式;假如重组债务数额大的情况下,通常采纳债务转资本或者组合方式重組等
但在实物资产抵债的重组方式中,债权人可能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抵债资产公允价大于所欠债务且债务人也接受的情况下,笔者认为由此形成的差额,债务人应确认为重组损失,债权人应确认重组利得
重组业务核算中,需重视理解重组损益的确认计量以及账务处理规则
一、债务重组业务核算案例分析 为清楚表达笔者对债务重组业务核算准则的理解,举例分析如下:甲公司欠乙公司 600 万元债务,乙公司已对该债权计提了 10 万元坏账准备金,约定付款日后,由于甲公司财务困难无法按约定日期和方式还清债务,经与乙公司协商于 20XX 年 1 月 1 日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如下:1
甲公司以现有银行存款偿还了30 万元债务
甲公司以一批库存商品抵偿部分债务
该批商品账面价值为 80万元(未提取跌价准备),不含税公允价 100 万元,甲公司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公司已取得该批商品并按原材科验收入库
将 80 万元债务转为甲公司的股份 1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市场公允价 8 元/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