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皓勤电子科技 General Work Instruction 作 业 指引 LCD 来料检验规范 1.0 范围 本规范适的模块: LCD 来料抽样检验; 2.0 抽样方案 按GB/T 2828.1-2003 一般II 级检查水平正常抽样方案; 分 类 轻微 严重 AQL 1.0 0.65 说明:当轻微缺陷和严重缺陷都没有超过拒收数量时,按照轻缺陷加上严重缺陷的总数作为轻微缺陷于以判定,即轻微严重缺陷之和是否超出或等于轻微缺陷拒收标准数量来判定. 3.0 检验条件 3.1 外观检查 须在2 只20W 的日光灯下,光源离LCD:30-50CM,目视距离30CM 检验;检验时间≤10 秒。 透射型的LCD 检验时,可借助相应的背光源或反光板; 可借助游标卡尺、目测镜及点、线菲林进行判断. 3.2 功能检查 3.2.1 按《产品制造规格表》之要求设定电测参数进行功能测试; 3.2.2 按《产品制造规格表》进行检测. 3.3 计量单位 在此检查规范内,没有特别说明,使用单位均为mm. 4.0 适用区域的定义 4.1 A 区表示显示区(字符显示区) B 区表示可视区(除A 区) C 区表示非 可视区(装 配 后 不 能观察 到 的区域) 4.2 各 区尺寸 是参照每 型号 的规格图 . 5.0 缺陷定义 缺陷定义 定 义 内 容 严重缺陷 影 响 产品显示功能缺陷 短 路 、断路 、显示错 、异 常、不 显示、 影 响 产品装 配 的缺陷 产品装 配 尺寸 不 符等 轻微缺陷 不 影 响 产品功能,但 对 产品外观有影响 反 黑 / 反 白 点 、 崩 角 、 划 伤 、 偏 光片 缺陷、FPC/TAB/PCB 外观缺陷、针 孔 、污 点等 缺陷类型参照下表所 示 文 件 编 号 编 印 日 期 2003-11-18 A B C 版 本 编 号 A1 页 数 第1 页,共11 页 General Work Instruction 作 业 指引 LCM 通用检验规范 6.0 使用原则(基本观观念) 无法以文字叙述说明之缺陷, 以限度样本作为判断依据; 作为出货检查之限度样本,一般须经品管确认(特殊的送客户确认). 7.0 检查项目表 检 查项目表 缺陷类型 检查项目 缺 陷 特 征 重 缺 陷 1.显示不良 断路 短路 显示错或异常 不显示 2.外围尺寸 产品尺寸不合标准 3.其它 PCB 版本不符,漏打胶(贴纸) 轻 缺 陷 1.显示状态 变形、显示不均(反黑、反白) 2.非显示状态 黑点、白点 彩虹 3.偏光片 划伤,偏光片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