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设计文档 国际规范 LOGO 的国际标准规范为了便于INTERNET 上信息的传播,一个统一的国际标准是需要的
实际上已经有了这样的一整套标准
其中关于网站的LOGO,目前有四种规格: LO GO 规格 备注 1 88×31 互联网上最普遍的LOGO 规格 2 120×60 用于一般大小的LOGO 规格 3 120×90 用于大型的LOGO 规格 4 200×70 这种规格 LOGO 也已经出现 编辑本段设计分类 A 具象表现形式 B 文字表现形式 C 抽象标志 1 圆形标志图形 1 汉字标志图形 1 人体造型的图形 2 四方形标志图形 2 拉丁字母标志图形 2 动物造型的图形 3 三角形的标志图3 数字标志图形 3 植物造型的图形 形 4 多边形标志图形 4 器物造型的图形 5 方向形标志图形 5 自然造型的图形 编辑本段表现形式 作为具有传媒特性的LO GO ,为了在最有效的空间内实现所有的视觉识别功能,一般是通过特示图案及特示文字的组合,达到对被标识体的出示、说明、沟通、交流从而引导受众的兴趣、达到增强美誉、记忆等目的
表现形式的组合方式一般分为特示图案,特示字体,合成字体
1.特示图案: 属于表象符号,独特、醒目、图案本身易被区分、记忆,通过隐寓、联想、概括、抽象等绘画表现方法表现被标识体,对其理念的表达概括而形象,但与被标识体关联性不够直接,受众容易记忆图案本身,但对被标识体的关系的认知需要相对较曲折的过程,但一旦建立联系,印象较深刻,对被标识体记忆相对持久
2.特示文字: 属于表意符号
在沟通与传播活动中,反复使用的被标识体的名称或是其产品名,用一种文字形态加以统一
涵义明确、直接,与被标识体的联系密切,易于被理解,认知,对所 表达的理念也具有说明的作用,但因为文字本身的相似性易模糊受众对标识本身的记忆,从而对被标识体的长久记忆发生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