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构建河北省农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几点思考关于构建河北省农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几点思考 摘 要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进展,促使着我国社会现代化建设进程步伐加快,城乡之间经济进展水平距离逐渐缩短,但是在经济飞速进展的情况下,我国城乡之间对公共法律体系的建立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问题,不能满足我国农村地区农民在经济飞速进展的情况下,日益增长的法律意识以及法律要求
河北作为我国经济进展重要的省份之一,与北京、天津的经济合作一体化已经成为我国未来重要的进展战略,河北省在很大程度上,农业人口占据一半比例,但是现阶段河北省农村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构建还不能够完全满足该地区农业人口对法律服务的要求,本文结合笔者多年从事公共法律服务相关工作经验,对河北农村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构建提出以下几点探讨,以供参考讨论
关键词 农村地区 公共法律 服务体系 基金项目:本文为 20XX 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进展讨论课题《河北农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讨论》(课题编号:xxxx 030119)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组成员:张丽平、徐秀娟、刘谡、董亚娟、吕丽梅
作者简介:霍科,中共张家口市委党校讲师,主要从事法学教学、讨论工作;张丽平,中共张家口市委党校副教授,讨论方向:行政管理
中图分类号: D920
4 文献标识码: A DOI:10
19387/j
1009-0592
098 河北省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生物资源等自然资源,可有效促进经济的进展,鉴于河北省土壤、气候、自然资源等优势条件,使得河北省的农业生产也极为发达,在河北省,农村地区人口与城镇地区人口所占比重基本持平,这就使得河北省法律法治单位在农村地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成为工作中的重点,同时鉴于经济进展使得农业人口逐渐增加对自身权利的认识,日益增长的法律意识以及法律要求迫切的要求着河北省司法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