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现代行政法的平衡机制及其功能分析关于现代行政法的平衡机制及其功能分析 马仕途 【摘要】平衡机制是国家行政法具备现代行政法的重要标准,只有立法中贯穿“平衡论”,才能使行政机关与公民的权利与义务达到平衡
只有行政法平衡机制,才能充分发挥行政机关需要发挥的作用,使公民的权利与利益不受损害,且能够有效制约行政机关的行为,推动國家健康进展
【关键词】现代行政法;平衡机制;功能 现代行政法是法律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的重要制度,是保障公民权利与义务的重要依据
只有现代行政法具备平衡机制,才能够有效平衡行政机关与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使两者处于对等地位,实现国家“和谐社会”进展观念,促进社会健康进展
一、行政法平衡机制概述 (一)行政立法日益注重平衡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的权利义务 现代法制的形成是要以立法为基础,而立法需要达到平衡,才能保证执法与司法的平衡要求
所以,行政法的平衡机制是从立法时开展的
纵观国际各国家立法机关实施的行政法可知,较多国家立法机关通过总结古代与近代立法中存在的优势与劣势,在创建的国家法律中注重分配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一方需要承担的权利与义务
主要表现在:首先,针对行政机关权力的法律中,权力呈现逐渐增大的现象,而公民需要承担的义务也具有逐步增多的趋势
其次,法律中规定的行政机关承担的义务也逐渐扩大,且具有更细密的特点
法律给予公民的权利也逐渐加大,且制定相应条例严格保障公民权利
我国法律中也呈现出上述现象,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分析行政立法工作可知,立法过程具有繁杂的特点,由于繁杂导致每一行政行为缺乏具体、详细的规定
因此,平衡机制的创建是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重要依据
通过平衡机制,能够保障受害一方的权利,充分发挥行政法的作用
(二)行政执法中融入民主与公正元素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行政法制中心环节是行政执法,执法质量决定着立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