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医院临床检验危险值管理办法 医院“危险值”报告制度一、“危险值”报告程序 1、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危险值”情况时,检查(验)者首先要确认仪器、设备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 核查检验标本是否有错,检验项目质控、定标、试剂是否正常,仪器传输是否有误
在确认检查(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需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人员“危险值”结果,并在《危险值报告登记本》上逐项做好“危险值”报告登记
2、临床科室人员在接到“危险值”报告电话后,应在临床科室《危险值报告登记本》上做好记录,同时及时通知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
3、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假如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应进一步对病人进行检查; 如认为检验结果不符,应关注标本留取情况
必要时,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
若该结果与临床相符,应在 30 分钟内结合临床情况实行相应处理措施,同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
4、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需 6 小时内在病程中记录接收到的“危险值”报告结果和所实行的相关诊疗措施
二、“危险值”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将纳入医院积分考核
医技科室如未按要求向临床科室报告危险值结果,一次扣罚 0
2 分; 临床科室未及时处理一次扣罚 0
2 分,病历无记录一次扣罚 0
1 分; 《危险值报告登记本》登记不及时、漏登或缺项过多,扣 0
三、各临床、医技科室在实际诊疗工作,如发现所拟定“危险值”项目及“危险值”范围需要更改或增减,请及时与医教部联系,以便逐步法律规范“危险值”报告制度
四、“危险值”报告项目及报告范围
医技科室危险值报告范围(一)、检验科试验名称项目危象值全血细胞分析白细胞计数<2
5×109/L;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30×109/L 血红蛋白含量<50g/L; >200g/L 新生儿:<95g/L; >223g/L 细胞压积<0
15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