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县文广新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县文广新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文广新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落实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与局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的单位有关责任人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人或安全员以及局相关领导
第二章 考核方式第三条责任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实行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半年考核、年度考评制
第四条对责任单位按《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状》和《安全生产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各责任单位根据考核的内容按《细则》进行自查自评,于每年 1 月 5 日前将本单位上一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细则》逐条逐项填好,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文广新局安全生产办公室
第五条对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年度考评方式以资料审查、现场核查为主,具体方式由局安全生产办公室讨论提出,报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第六条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由文广新局党组会议审定
第三章 考核评分第七条对责任单位按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细则》考核评分实行量化计分考核
年度目标考核基本分数为 100 分,设四个考评等级
最终得分 90分(含 90 分)以上的为优秀;80-90 分(含 80 分,不含 90 分)的为良好;70-80 分的为合格(含 70 分,不含 80 分);70 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八条责任单位在考核年度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安全生产评为不合格等级,取消安全生产专项奖励资格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四章 奖罚办法第九条年度考评最终的得分是责任单位、责任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惩的主要依据
对责任人、责任单位负责人的具体奖惩办法按县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条凡年度考评为不合格等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