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1 条 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2 条 本办法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第3 条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第4 条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第5 条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第6 条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7 条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办法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术语 第8 条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第9 条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第 1 0 条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第 1 1 条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第 1 2 条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第 1 3 条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第 1 4 条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第 1 5 条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第1 6 条 风险费用 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