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油田改善经营管理建议实施细则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改善经营管理建议的长效机制,推进油田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持续提升,依据中国石化企〔2010〕135号《中国石化改善经营管理建议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石化企〔2010〕244号《中国石化油田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建议实施细则(试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改善经营管理建议是指油田全体员工对油田改革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等各项工作所提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具有可行性、先进性和效益性的改进完善意见(可行性是指建议者所提方案、措施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实施;先进性是指方案、措施对原有项目或某一项工作有所改进、完善和提高;效益性是指建议采纳实施后可以带来经济效益)。 第三条 改善经营管理建议的核心是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参与油田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不断提高运营效率,推进技术进步,降低资源消耗,促进油田科学有效和谐发展。 第二章 建议内容与分级管理 第四条 建议内容包含以下六个方面: ㈠ 油气勘探方面的地质研究、油气发现、部署方案、工艺技术以及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等改进完善建议。 ㈡ 油气开发方面的地质研究、部署方案、工艺技术、提高采收率以及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等改进完善建议。 ㈢ 石油工程、公用工程方面的工程设计、施工设计、工艺技术、外拓市场以及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等改进完善建议。 ㈣ 经营管理方面的投资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筹划、降本挖潜、节能降耗、物资采购、设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三支队伍建设以及对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工作方法等提出的改进完善建议。 ㈤ 提高矿区服务水平、服务质量,促进矿区稳定和谐的改进完善建议。 ㈥ 在油田和集团公司能产生明显社会效益和提升管理效率的建议以及对推动油田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企业职业道德建设等方面的改进完善建议。 第五条 以前已有的、已被采用过的重复性建议以及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建议不属于改进完善建议。是否属于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建议由改善经营管理建议专家组审定。 第六条 分级管理 改善经营管理建议按照全员参与、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 集团公司级:实施后年度净效益达到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建议。 油田级:实施后年度净效益50—500万元(含50万元)之间的建议。 二级单位级:实施后年度净效益10—50万元(含10万元)之间的建议。 第三章 管理机构与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