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坊品牌特许加盟合同特许人(下称:甲方):受许人(下称: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下,经认真探讨,协商一致,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甲方将母婴坊品牌孕婴童系列产品的特许经营权直接许可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1.前言1.1 甲乙双方均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责任、履行义务、享有权利。1.2 甲方 XXX 公司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拥有与“母婴坊 ”品牌相关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著作权等一系列的法律权利。1.3 乙方(以下简称 “特许加盟代理商 ”)乙方为具有独立民事的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愿意接受甲方的授权 ,在本合同所限定的范围内展开经营活动。1.4 乙方知道并承认 , “母婴坊 ”品牌在中国的注册商标中文名为“母婴坊 ”。双方进一步承认 , “母婴坊”品牌的声誉与其销售的产品所用的注册商标紧密相连。1.5 乙方明示承认并同意 ,除本合同项下授权的权利之外,乙方并不因本合同的生效而获得与 “母婴坊 ”品牌相关的商标 ,专利 ,专有技术 ,著作权等 ,而且不对上述有关知识产权享有任何权利。1.6 本协议中使用的小标题,均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2.合同释义2.1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词应有如下含义:2.1.1 母婴坊知识产权:品牌、商标、标志、商号及母婴坊VIS 企业视觉形象系统、母婴坊经营管理模式属甲方所有,宣传推广用品由甲方统一设计,吊旗、海报、特价牌、购物胶袋、吉祥物、广告宣传品等。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2.1.2 母婴坊产品:由甲方统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的商品及甲方取得营销权的商品。2.1.3 乙方经营的经销公司和下级分销商及其雇佣人员与政府、法律机关衍生之各类关系一概与甲方无关。2.1.4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每一份订单,无论是原件、复印件,还是传真件,都将遵照本合同包括其条款。甲方旗下品牌为“母婴坊 ”,甲方拥有对此品牌的著作权、版权、解释权。2.1.5 鉴于甲方 “母婴坊 ”品牌,及一切系列产品已经具备了专卖型特许经营的基本条件,为拓展 “母婴坊”品牌系列产品更好地、 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 根据特许经营的规则同意乙方加入 “母婴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