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操场改扩建(新建综合楼)工程水、电、暖、消防、排风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西操场改扩建(新建综合楼)工程二、工程地点:市北区开化路1 号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含人工、包材料耗用、包工具机械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调试、包检测费、包验收通过、包场地内临时水电安装及安全文明施工)
四、承包范围:经消防部门和图纸审查机构,审核通过的图纸范围内水、电(含弱电)、暖、消防(含消防报警) 、通风等所有安装工程内容总承包
(包括管道与设备的连接;不含室外配套安装部分)
具体施工范围以甲方现场指定为准,乙方须完成以上承包内容直至通过甲方、业主、监理、上级主管单位的验收
第二条:合同工期:1、开工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竣工日期: 2016 年 10 月 1 日(该工期双方已经充分考虑可能影响进度的客观因素和季节因素)
3、本工程阶段性工期以甲方确认的《工程整体进度计划》为准,乙方须无条件执行
5、根据工程总体考虑,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优先完成一个或多个部分或调整施工顺序,乙方须无条件服从,并且不得延误剩余工作;6、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A、不可抗力;B、由于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越过20%);C、恶劣天气或恶劣天气带来的后果(天气不致影响工程施工的除外) ,以诸城市气象台记录为准;第三条:工程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1、质量标准:合格,同时必须达到业主、监理、甲方提出的有关于质量规范规定的精品标准要求并满足甲方现场技术交底质量要求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