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9年第1号)VIP免费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9年第1号)_第1页
1/22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9年第1号)_第2页
2/22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9年第1号)_第3页
3/22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09 年 第 1 号 《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修 改 〈 信 托 公 司 集 合 资 金信 托 计 划 管 理 办 法 〉 的 决 定 》 已 经 2008 年 12 月 17 日 中 国 银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第 78 次 主 席 会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 自 公 布之 日 起 施 行 。 主席 刘明康 二○○九 年 二 月 四 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信托公司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决 定 对《 信 托 公 司 集 合 资 金 信 托计 划 管 理 办 法 》 作 如 下 修 改 : 一 、 《 信 托 公 司 集 合 资 金 信 托 计 划 管 理 办 法 》 第 五 条 第 三 项“单个信 托 计 划 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 50 人,合 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修改为“单个信 托 计 划 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 50 人,但单笔委托 金 额在 300 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 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 者数量不受限制。” 二、 《 信 托 公 司 集 合 资 金 信 托 计 划 管 理 办 法 》 第 二十七条 第二项 “向他人提供贷款不得超过其管 理 的所有信 托 计 划 实收余额的 30%”,修改为:“向他人提供贷款不得超过其管 理 的所有信 托 计 划 实收余额的 30%,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 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决定自公 布之日起施行。 《 信 托 公 司 集 合 资 金 信 托 计 划 管 理 办 法 》 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 布。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 委员会令 2007 年第 3 号公 布,根据2008 年 12 月 17 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 委员会第 78 次主席会议 《 关 于 修 改 〈 信 托 公 司 集 合 资 金 信 托 计 划 管 理 办 法 〉 的 决 定 》修 订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 规 范 信 托 公 司 集 合 资 金 信 托 业 务 的 经 营 行 为 , 保障 集 合 资 金 信 托 计 划 各 方 当 事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和 国 信 托 法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银行 业...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9年第1号)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