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法律效力解析 杨青蓉 2008 年12 月1 日 ,《 建 设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规 范 》(GB50500-2008)(以 下 简 称 “08 规 范 ”)出台, 该规 范 对原 2003年 出台《 建 设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规 范 》 (GB50500-2003)做了较大调整。“08 规 范 ”的出台对工 程 合同签订、工 程 量 与价 款支付、工程 变更、工 程 价 款调整、工 程 索赔等方面产生深远影响。但对于“08规 范 ”而言, 因为其不属于质量 与安全方面的规 范 , 故《 建 设 工 程 质量 管理条例》 与《 建 设 工 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的工 程 强制性条文对其没有约束力, 且“08 规 范 ”是以 建 设 部公告的形式发布, 所以该规 范 中的强制性条文的法律效力问题, 一直困扰着工 程 界与法律界的各位从业人士。 “08 规范”是否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 有种观点认为,《 标准化法》 第七条规 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 规 定强制性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 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因“08 规 范 ”不属于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 也没有法律、行政法规 规 定该标准必须强制执行, 故该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笔者认为这种观点难以 苟同, 理由有二: 1、“08 规 范 ”的编号是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编号, 推荐性标准中是没有强制性条文的 1992 年 12 月 30 日 , 建 设 部 第 24 号 令 发 布 了 《 工 程 建 设 国 家标 准 管 理 办 法 》, 其 中 第 3 条 规 定 :“国 家 标 准 分为强制性标 准 和推荐性标 准 。”第 29 条 规 定 :“国 家 标 准 的编号 由国 家 标 准 代号 、发 布 标准 的顺序和发 布 标 准 的年 号 组成, 并应当符合下列统一格式: (一)强制性国 家 标 准 的编号 为: GB50***--***(二)推荐性国 家 标 准 的编号为: GB/T50***--***”。 “ 08规范 ” 的 编 号是 “ GB50500-2008 ” 而 非“ GB/T50500-2008 ”,如 故 《建设工程项 目 管理规范 》(GB/T50326-2006)是国 家 推荐性标 准 , 且在推荐性标 准 中 没有强制性条 文。故笔者认为从标 准 的编号 上辨别,“...